11月1日起,进出口环节46种监管证除保密需要等特殊情况外,全部实现联网核查。依托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(简称“单一窗口”)平台,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、商务部、工信部、人民银行、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药监局等16家发证机关系统对接和数据互联,企业可采用无纸方式向海关申报相关证件,避免了以往现场奔波、纸质申请、重复提交的繁琐程序,实现数据多跑路、企业少跑腿。这是海关总署及各口岸管理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部署要求,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营造公平便利的口岸营商环境的一项务实举措。
为进一步扩大开放,推进更高水平的贸易便利化,保持进出口稳定增长,国务院第25、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《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》,提出2018年整体通关时间相比上年度压缩三分之一;进出口环节需要提交的监管证件数量减少三分之一,并全部实现联网核查(除保密需要等特殊情况)的任务目标。单证准备时间是影响整体通关时间的一项主要因素,它指报关申报之前对进出口环节所需各类单证的准备时间,要想压缩通关时间、降低通关费用,必须减单证。
此前在进出口环节需要海关验核的各种监管证件达86种,涉及19个部门。此次海关总署会同各有关部门,按照“能取消的取消,能合并的合并,能退出口岸验核的退出口岸验核”的原则,对标国际标准,将86种证件精简至46种,除保密需要等特殊情况外,其余全部实现联网核查,进一步优化简化进出口环节手续办理。
以“进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带(片)提取单”为例,以往企业需来回往返有关部门现场办事大厅递交纸质申请,流程漫长、手续繁琐,且无法实时跟踪审核状态,通关状态不透明、不可预期。现在企业用户可直接登录“单一窗口”门户网站,进行线上申请,发证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证书电子数据传输到海关,并在通关环节实现与海关报关数据的自动比对、智能验核,审核结果统一通过“单一窗口”反馈给企业,实现了监管证件申报、审核、通关和反馈的全流程网上办理。
据了解,目前“单一窗口”已实现与25个部委的系统“总对总”对接,提供货物申报、舱单申报、运输工具申报、展览品申报、许可证件申领、原产地证书申领、企业资质办理、查询统计、出口退税、税费支付、加贸保税、跨境电商等12大项基本功能,满足海运、空运、公路等各种口岸类型和特殊监管区、自贸试验区、跨境电商综试区业务办理,实现“一点接入、一次提交、一次查验、一键跟踪、一键办理”。“单一窗口”实行免费申报制度,所有企业通过“单一窗口”申报全部实行免费,单日申报量已突破86万票,主要申报应用率提升至80%,累计注册用户60万余家,总申报业务量超过1.45亿票。
10月31日晚世界银行发布的《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》显示,我国跨境贸易指标排名从97位提高到65位,跃升32位。报告指出,通过实施“单一窗口”,提升了口岸通关效率和透明度,有效压缩跨境贸易时间和成本。
下一步,海关总署将会同口岸管理相关部门,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部署,进一步简政放权,减少进出口环节审批监管事项,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,推进监管证件办理全流程无纸化,不断提高监管服务效能,构建更有活力、更富效率、更加开放、更具便利的口岸营商环境。
近期各部委发布的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联网核查公告清单)
↓↓↓
1.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18年第141号:
关于《国(境)外引进农业种苗检疫审批单》等3种监管证件实施联网核查的公告
2.海关总署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142号
关于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》等5种监管证件实施联网核查的公告
3.海关总署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145号
4.海关总署 中央宣传部公告2018年第146号
关于实施《赴境外加工光盘进口备案证明》《音像制品(成品)进口批准单》联网核查的公告
5.海关总署 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147号
关于实施《技术出口许可证》《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》和《援外项目任务通知函》联网核查的公告
6.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148号
7.海关总署 国家电影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告2018年第149号
关于实施《进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带(片)提取单》联网核查的公告
8.海关总署 自然资源部公告2018年第150号
9.海关总署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151号
关于实施《民用爆炸物品进口审批单》《民用爆炸物品出口审批单》联网核查的公告
10.海关总署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年第152号
关于实施《银行调运人民币现钞进出境证明》《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》联网核查的公告
11.海关总署 科技部公告2018年第15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