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》(海关总署令第232号)有关规定,海关总署制定了《海关集约封闭式集装箱查验场地设置规范(试行)》(见附件),现予以发布。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 海关集约封闭式集装箱查验场地设置规范(试行).docx
海关总署
2018年10月11日